罪在“我”心
Amelia的包被偷了,在吃饭的时候。
这是那天我在回到办公室的第一分钟内可以确定的一点,随后A要我陪她去取包,路上知道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吃完饭要付钱时发现随身带的包不见了、身无分文又不记得电话号码、步行回公司,然后不久接到电话说有人捡到了包要过来拿云云。
很快到了约定的地点,来电话的是一家餐厅的老板,发现清洁工从餐厅门口的垃圾筒里捡出这个包时起了疑心就要了过来,然后按包里一份资料上的电话几经周转联系到失主……包失而复得,免不了一番感谢和餐厅员工你一言我一语的对事情过程的描述。
辞别好心的餐厅老板,两人无不一番感慨:起初还以为这只是偷窃者想多捞点钱的伎俩;要多一个陪着来取包也是出于对陌生来电的不相信;还分析此贼十有八九是初犯,所以只拿走包里的手机和优盘却没打银行存折、身份证和合同的主意,就仓皇弃包而去。
偷盗者固然有罪,我们呢?当神给我们经历这些事情的时侯,我们的宽恕在哪?爱心在哪?相信在哪?《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我们亏欠的并不比偷盗者少啊!再进一步说,如果打电话的真是那偷包之人或其它心怀不轨之徒,我们会怎样做?我们心里真的能原谅他吗?耶稣给世人两条最大的诫命:一是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二是要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7)。我们爱主的心有几分呢?我们真的能爱人如己吗?哪怕这人曾伤害过我们?
后听说,包里传福音用的小册子也被拿去了。这里不想再去猜其何故,只是希望他能真正看懂册子上面的一字半句。主,请帮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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